5月11日午饭时,我同三位亲友到位于金堂县万方街227号的重庆老鸭汤(金堂店)用餐,当我提出不用付费的餐具时,一女工作人员说:“没有免费的餐具。即使你用我们自己的餐具也要收费。”我说:“这不符合规定呀,我要投诉你们。”那员工说:“这是我们老板规定的,你去投诉呀!”这商家的做法违法不说还影响到金堂的美[百家号vnmp.cn]好形象。
餐具强制收费是违法的,我国有明确的规定,餐饮用餐具不得收费。 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二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,餐具、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,使用前应当洗净、消毒,炊具、用具后应当洗净,保持清洁。据此,餐饮业也应该提供消毒的、清洁的餐具和饮具。 因此,食品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安全、卫生的就餐环境[百家号vnmp.cn]和餐具,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。因此,餐饮企业应承担餐具消毒费用,而不能将消毒产生的费用转嫁到消费者头上。 饭店收餐具费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,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。 为了金堂县的形象,此事望相关部门依法处理。强烈建议处罚商家100元加上我们三人餐具费3元共103元,希望相关部门追回此款,此款捐到金堂县红[百家号vnmp.cn]十字会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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