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文是科学的文字简述之四十
承前篇
在阴阳的逻辑范式中。阴是跟随阳而变化的。阳是为主要的。阴是次要的。那么再语言中突出了“阴”。不是在讲“阴”是主要的,“阳”是次要的。而是在突出“变化”。关注“变化”。比如:“肉夹馍”。
《说文解字》:“夹,持也。从大俠二人。”。
《说文解字》:“天大,地大,人亦大。故大象[百家号vnmp.cn]人形。”。人张两手、两足之正面形是大字之范式。
大俠二人范式叠加。人张两手、两足裹带持有人或物是夹字之范式。
《说文》徐锴注:“引申为凡物在左右之称。”。
比如“夹菜”。用筷子左右夹住菜。即“菜”是被夹者。“夹肉”,。即“肉”是被夹者。明明是用“馍”夹住肉。那么何故说“肉夹馍”而不说“馍夹肉”呢?
中华民族[百家号vnmp.cn]的主食是稻麦之米面。即“馍”是主食,而“肉”是副食。主食是一个常量,副食是一个变量。馍是主体。主体是不变的。在潜意识中已经确定。肉是在变的,是主要表达的对象。肉夹馍强调的是肉。就如肉包子、菜包子一样。
包子一般是面粉作的主食。如果只说“包子”那就一定是面粉做的。如果非面粉做的“包子”就得指明是什么粉做[百家号vnmp.cn]的。玉米面(肉、菜)包子,杂粮面(肉、菜)包子。因为大家都知道是面粉做的“包子”,所以就省略了,不说大家都知道。所以就只说“肉包子、菜包子”了。
“夹馍”如“夹岸”。“夹岸”即“夹水之岸”。水道之两岸。水边突起之陆地是岸字之范式。所以“夹水之岸”省略为“夹岸”是明白无误,没有歧义的。同样的道理。“夹馍[百家号vnmp.cn]”为夹什么之馍。里面有夹“肉”的、夹“菜”的,加“大油(大肥肉)”的、有夹辣子的、、、、等等。卖者必问夹什么。买者必以“什么”应之。要夹“肉”者,故称为“肉之夹馍”。要夹“菜”者故称为“菜之夹馍”。
馍或“夹馍”是一种大家都知道的主食。所以对于了解这种主食的人来说“肉之夹馍”或“肉夹于馍”省略成“肉夹[百家号vnmp.cn]馍”是不会有歧义的。
当然如果不在这个范式语言中来理解。逻辑没有了参照体系。就必然会产生疑惑。中文的逻辑必须在一个范式中运行。在范式中逻辑的参照体系,会因为反复运用而扎根于潜意识中。即使不明确说明,那也是清清楚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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